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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学科”是一个近代范畴,它是与近代分门别类的、专门化的学院体制联系在一起的。“学科”往往会被赋予科学的、客观的外衣,而实际上,至少就人文领域而言,“学科”总是受到某种具有支配地位的“学说”的限制和垄断,而在此种支配地位的背后乃是复杂的权力、利益、社会、时代因素。 “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有它的特殊性,这首先表现在我们不能够依据研究对象来确定它的性质、范围、功用等等。因为哲学作为思想的活动和作为思想的结果乃是二而一的,说到研究对象就已经关涉到特定的方法与立场:由形而上学而认识论而语言哲学而现象学,变化的不只是理论与方法,更有“对象”本身。此所以讲“哲学”就必须讲“哲学史”,“哲学”作为学科的确立和成熟实际上是与“哲学史”这种讲论方式有关,正如“中国哲学”学科的确立和成熟是与胡适、冯友兰哲学史的讲论方式有关一样。 胡适、冯友兰所从事者,一言以蔽之,就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方法诠释中国的思想材料。此种“以西解中”的方式可以上溯到世纪之交的王国维,经过胡适、冯友兰的演绎,则成为中国哲学史写作和中国哲学研究的通例。后来贺麟比较“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讨论“宋儒的思想方法”,牟宗三建构“道德主体性”哲学,唐君毅阐释“心灵境界”说等等,也无不如此———变化的是具体内容,而非方法本身。 胡适半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写作出版的确是中国近代思想发展中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中国思想的发展在比较完全的意义上进入了“后经典”(或“后经学”)时代。这是一个“厚今薄古”的时代,也是一个“玩方法”的时代:与历史上的经典注释传统截然不同,就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写作而言,作者个人的观点与方法居于主导的地位,历史上的典籍文献则沦为某种被处理的材料;“西学”与“中学”的关系也开始在比较完全的意义上被表述为“普遍”与“特殊”、“文法”与“词汇”、“方法”(思想)与“材料”(例证)的关系。应当说,作为现代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自产生之日起,就不是在“元哲学”的意义上被表述为“哲学”,而只是也仅仅是被理解为“哲学”(西方哲学)的一个例证。 实际上,胡适、冯友兰所关注者,与其说是陈述中国哲学或中国思想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不如说是建立中国现代的学术谱系。主导此学术谱系的包括:历史进步(或进化)观念,以“民主、科学”为核心的启蒙观念,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与“国家”观念,等等;就哲学本身而言,胡、冯则极大地突显了哲学的逻辑与认知意义———前一点与思想启蒙和“疑古时代”的历史情境有关,后一点则与英美哲学的背景和训练有关。 “以西解中”的方法论前提和英美哲学的背景,决定了胡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作的意义实际上是在于“裁剪”历史上的中国思想而非“叙述”历史上的中国思想。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则表现为大作“翻案”文章,表现为反经学、反理学、反主流、反正统,无论是冯友兰推重名家与《墨辩》,还是胡适褒扬乾嘉朴学的“科学方法”,乃至于后来人们致力于发掘所谓“异端”思想,实质都在于此。早年的冯友兰自称是“接着宋明理学讲”,而实际上就内在精神与学理而言,无论是冯氏两卷本“中国哲学史”还是“贞元六书”所代表的思想系统,都与宋明理学相去甚远乃至南辕北辙。 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哲学史”写作的性质差不多可以理解为某种“废品回收”或“废物利用”———中国思想原本所具有的系统性和有机性被打破了,余下的只是一些零散的、缺少连贯性和生命力的瓦砾和碎片,这些瓦砾和碎片被挑肥拣瘦地组合在某种原本与它们不相干的系统中。此所谓“哲学史”,可以说与本土文化典籍的发展脉络和国人独特的文化经验与历史视角格格不入。历史上的“中国思想”是完全被动地、以某种解构或自我解构的形式被整合进所谓“哲学史”,决定哪些思想家进入“哲学史”及其轻重的权衡,也不在于他们独特的思想文化贡献,而在于他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相似于”古希腊智者、康德、黑格尔、柏格森、杜里舒、杜威,乃至于现象学、“后现代”或别的什么。 拙文《“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引发争论,并由此酿成近年来中国哲学研究领域的最大热点之一。而实际上,我个人所关注的重心与其说是如后来许多学者所着力阐发的“中国哲学之有无”的问题,不如说是“中国哲学”的现代形态和表述方式。自1904年王国维开始发表以“哲学史”方式讨论历史上中国思想的一组文章,“中国哲学史”的写作恰好走过了百年历程,经历了几代人的探索。那么,此种探索是否已然成就了这样一种学问:它既是“中国的”,也是“哲学的”,既具有哲学的形式又具有中国的“魂魄”?又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哲学的原创性与文化的根源性之统一,使“中国哲学史”写作和“中国哲学”研究真正成为民族文化生生创造、“继往开来”的组成部分? 应当说,百年来是教训多于经验。自西方引进的“哲学”观念如何恰当地运用于中国思想的阐释?“中国哲学史”写作如何能够增强中国思想的丰富性和诠释向度上的复杂性,而不是使之变得贫瘠、干瘪和千篇一律,更不是着力于如何把上等的“茅台”变成劣等的“XO”?如何消解“哲学”与“经学”之间的紧张,尊重本土历史文化发展脉络的完整性和有机性,而不是在否弃或自绝于本土文化发展脉络及其历史演化的前提下,依据某种“得一察焉以自好”或是假时势、风尚以自重的外在尺度裁剪、取舍中国历史文化,去杜撰所谓“中国哲学”及其“发展史”?“哲学史”写作如何能够帮助人们一窥传统之堂奥,而非着意阻塞“传统”与“现代”之间的通道?如何立足于理解和阐释国人独特的文化经验、生命感受和历史意识,而非只是追逐、折射与图解西方的观念、思潮及其流变?如何由“翻案的”哲学史转变为理解与诠释的哲学史,着眼于正面阐释往圣先贤的心灵世界和根源性智慧?这些都是后“疑古时代”的“中国哲学史”写作所必须加以认真考量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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