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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理学的合法性刍议         ★★★ 【字体:
中国地理学的合法性刍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建筑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29 【哲学在线编辑

【本文并非一篇严格的学术论文,而且没有实名的署名,但提出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讨论却很有启发意义--编者按】
   

    其实我有必要为我的言说作一点辩护。

    在地理系的日子里面,我曾经长久地困扰于这样的一个命题:地理学的性质是什么?抑或说是地理学是如何成为一门科学的。

    这个问题的一个基本切入点就是——地理知识是否等于地理学。

    这是现代地理学面临的基本命题。在古代,获得地理知识的过程毫无疑问可以称为地理学。就像长久以来对生物的认识和分类过程被称为生物学一样,古代的地理学和博物学在研究范式上的界限是不明的,它们的区别在于所认识的对象的不同。这一点从康德的学科分类里面也可以看出来。(这一点以后拟作专文论述)

    有必要说明的是,对于中国的情况而言,“地理学”在启蒙之前只是隶属于历史学的一个部门(中国的古籍中关于地理的内容,无一例外的被传统目录学家分入史部·地理类),只有在五四前后西方学术范式全面被中国科学运动借用以后,地理学才在中国变成一门独立的学问。说明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这澄清了中国现代地理学是地道的舶来品这个事实,也就是说“地理学”这三个字完全是老瓶装新酒,所以我们在论述现代的地理学的时候,不论是探讨其传统还是内涵,都只用回溯其西方的根源,而不必在中国传统语境中求索。这样,有关中国传统地理学的问题就只是历史学的命题,而不用分散我们对当前命题的注意力。以下地理学三个字都是指具有西方传统的地理学。

    毫无疑问,在人类进入科学时代以后,我们已经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了解了比任何时代的古人都多的地理知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在认知地理知识的过程中,从古代地理学中衍生出来了一系列的专门学问,比如水文学、土壤学、气候学、地质学,甚至后来综合而来的环境科学。进而的一个命题是——在由地理学衍生而来的各门学科都获得其存在的合法性以后,地理学独立存在的合法性在哪里?既然分类学的方法和地理环境的对象都不再是地理学所专有,那么地理学还有没有作为一门学科而存在的必要?这就是我开篇说的地理学性质的问题。

    关于地理学性质的思考困扰了几代的地理学家,哈特向(Richard Hartshorne1949,1959)

    就专门对地理学的性质进行探讨。很显然,在上个世纪前半段,西方地理学者们就已经写作了大量企图树立地理学合法性的文献。哈特向为认为地理学的合法性来自于其综合性,这是流传于国内80年代后关于地理学存在的必要性的主要理论来源。然而这个说法具有很大的可疑性,到底综合性是什么?它的可操作性和标准是什么?地域综合理论有多大程度是需要地理学的专门训练才能获得的?尽管哈特向的论述看起来面面俱到,参考书目卷帙浩繁,但是此后地理学者们对地理学的合法性还只能是半心半意。这也许就是这个问题能一直被讨论的原因。

    在后来约翰斯顿(Ronald John Johnston1979, 1987, 1991)的那部历经修订的,为地理学学生写作的构建地理学合法性的著名著作中,他开篇援引的是托马斯·库恩(Thomas S. Kuhn1962)的科学社会学的科学范式理论。这个理论显然抛弃了过去对于方法论和本体论的执着,从被社会接受和学科传承上试图树立地理学的合法性。然而库恩的著作限于科学社会学,他企图对科学研究作反身性的思考,而并没有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包含进去的野心。这让约翰斯顿的论述很矛盾,因为显然他一方面承认现在的地理学基本上是人文或者社会科学的范畴,而另一方面他找到的理论支持来自于对科学的论述。但这个矛盾看起来似乎并不致命,因为在库恩对地理学合法性的确立过程中,我们发现过去疑惑的问题自然而然地被消解了。我们不用再困惑于地理学没有独特的方法论,也不用担心各种新生的自然科学抢走了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顺其自然关心任何课题,只要我们能证明自己的身份是地理学家,只要我们能继续培养下一代地理学家,只要我们能在大学里拥有专门的科研机构,那么地理学的合法性就被我们体现了。顺便说一句,约翰斯顿在他的著作的后面大量篇幅的介绍哲学思潮对地理学的研究的影响就是西方对于这个学科合法性的回应。

    约翰斯顿的论述虽然透露着逃避问题的狡狯,但确实能扫清我们的疑惑,但是地理学后来的发展为更新他的论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事实证明,很多杰出的人本主义者和后现代理论家出身于地理学——这似乎证明地理学确实有其独特的活力和不同于其他学科带给人的训练方式。关于这一点,我目前还没有时间提出参考书目,而且以后也几乎不可能再有机会专门研究了,因为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地理系的学生,我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仅限于自己对地理学情感的残留。

    在基本明晰了地理学合法性建立的过程以后,我们有必要来看看这些讨论给中国的地理学带来了什么。我这篇文章暂时不讨论细致的中国地理学中的个案和中国当代地理学思想史,那是我未来将作的一篇专文。在这里我只是从总体上提出中国地理学界对以上阐述的合法性讨论的回应。

    在地理系学过的同学大多都听过类似于这样的一种说法:一个人可以在20岁的时候成为成功的数学家;在30岁的时候成为成功的物理学家;在40岁的时候成为化学家或者生物学家;但是你只有在50岁的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地理学家——因为你要在50岁之前的前三十年中,用掉每个十年使自己先后成为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或者生物学家,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地理学是综合性的。这几乎就是对地理学综合性在中国地理学者思想中的地位的最好概括。我亲耳听闻这句话是出自一位我很敬重的北大地理系老教授之口,而据说他这个话是援引于另外一位著名教授的文字,并且他十分赞同这个说法。很显然,在各门学科都突飞猛进的信息化时代,谁都不可能对以上所说的那几门科学都有全面的了解,即使只是其中之一都很难。要做到像索尔(Carl Ortwin Sauer1950)那样应用景观生态学来书写地理学,在今天凭各人之力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就没有地理学家了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种对综合性求索的理想是十分美好的,也是偏执的。我知道中国老一辈地理学家是用科学家的态度去充实自己,活一辈子学一辈子。他们是伟大的。可是这不能给地理学带来坚实的合法性基础,相反这种所谓综合性的“学科特性”给中国地理学的合法性带来了根本上的动摇。很可悲,地理学在中国越来越式微,以至于消亡。消亡的没有一丝悲痛,因为没有人知道地理学家到底是干什么的——至少从自我反思的角度,地理系的大部分教授们和同学们都无法给自己坚定的答案。

    在面临综合性这样的学科合法性的问题上,地理系的同仁们采取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呢?

    他们没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探求新的发展,甚至约翰斯顿的科学社会学合法性理论也只在近年才有所翻译,而远没有进入学科发展的理论视野。但是地理学的教授们从行动上其实一直在沿着约翰斯顿的论述进行,他们努力地发展城市规划,试图进入经济学的领域,发展GIS的技术手段……这些不论其本身的功利性目的是什么,客观上都可以看作中国地理学对自身危机的保护性反应。

    虽然在行动上中国地理学采取了进取的姿态,但是理论上的停滞造成了地理系变质并被瓜分的后果。试想如果没有采用约翰斯顿那样的论述为地理学树立合法性,那地理学研究领域的扩展只能造成地理学在遇到其他学科的时候不能理直气壮地跟别人对话,最后——也是最佳可能——就是搞各种领域的地理学家被相关领域认同,并且融入那些领域,造成地理系的消失或者名存实亡。这种情况,至少我是感到悲哀的。因为当你发现自己所毕业的专业突然有一天不见了的时候,你无力向别人解释,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对地理学毕业生的合法性的质疑。我相信这种自我认同的危机至少困扰了近十余年来的地理系毕业生。

    如果上述的论述是合乎事实的,那么我还想进一步从中国的学术发展语境中探讨一下为什么中国地理学会面临这样的困境。

    我认为,地理学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科学主义在中国的大行其道。

    众所周知,五四启蒙以至革命给中国带来了两样西方的思想:科学和民主。这也是北大的历史性地位确立的原因,人们认为是北京大学给中国带来了这两样东西。但是中国由启蒙运动蜕变到革命运动的历程给中国带来的后果是十分吊诡的。由于共产主义革命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我们到今天已经能够对它进行一些特征的概括。毫无例外,共产主义革命的结果与其在理论上的乌托邦形式是向背离的,尤其是中国式的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物主义世界观带来的结果是思想上的绝对集中,这种集中低一个层次讲是绝对的科学主义,高一个层次就是统一的上层建筑控制经济基础和所有的思维活动。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多加论述,因为这很显然涉及到中国80年来的各个方面,而不仅是地理学。而且这显然是需要专门写作的历史学论文才能阐述的问题。我在这里只是直接借用了历史学和***学对中国革命和后革命时代的研究结论。总之在这样的学术语境中,不只是地理学,所有的人文和社会科学一度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其他人文和社会学科在1979年以后都逐步走上了健康的发展轨道——很显然,他们的学科合法性的明晰是他们能成功摆脱思想束缚的原因。然而地理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人文地理的研究被中断十数年后,人们不知道地理学本源的西方在干什么;又由于地理学本身合法性的缺失,让那一代地理学家找不到可以依赖的理论说辞。这样科学主义就可以大张旗鼓地继续在地理学界占绝对统治地位(因为那一代地理学家至多是被当作科学家培养的),加之中国地理学界在80年代就接受了综合性的合法性的理论,造成前文所引述的关于50岁成为地理学家的言论。可是结果正如上面说的那样,理论上的不足直接导致了地理学的分离,形式上就是地理系的消失。这也可以看作是韦伯(Max Weber1958)价值取向中工具理性的极端发展的结果——没有了人文的地理学,可悲到了连想成为工具都不能避免自身的死亡。或者,我想表述的,不那么极端的说法是——失去了人文自觉的地理学,命运多舛。

    中国地理学在今天想确立其合法性,就不该再遮遮掩掩地不敢承认自己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也不该只对自身工具理性进行发掘,更不该在被别的学科吞并的时候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终于成为那个学科的专家了。

    最后,我想说一点不像上面那么冷冰冰的感受,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持续了很多年,大概从本科二年级开始,搞不清自己学科的合理性和存在的必要性(就是今天论说的合法性问题)让我和很多身边的同学很茫然。在上研究生以后,虽然已经不是地理学专业,但是对这个学科的感情并没有淡,感谢北大地理系的唐晓峰教授,至少地理系还有一位教授指导我们那一届的研究生去读约翰斯顿(这本来应该是地理系本科生的必读书目),在大环境人人懵懂的情况下还能让我们继续保持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经过这么多年思考,这段时间里终于静下心来第一次梳理了这个问题的头绪,今天写出来。希望这点总结能让地理系的同学建立一点学术自信心,也希望大家能带着一定的理论自觉性去进行地理学的研究。

    还有一点建议,可能是仿照上面说的50岁成为地理学家的地理学综合性观点的一种表述:做一个地理学家,尤其是人文地理学家,要多读社会学、经济学、***学这些社会科学的理论著作,也多读些哲学、历史学,不必苛求要面面俱到,因为他们之间的分野往往并不像数学与物理那么明确,那么就让大家大胆地以一个地理学家的姿态进入被各种社会科学占据的领域吧。

    参考文献:

    Hartshorne, Richard:The nature of geography : a critical survey of current thought in the light of the past, Ann Arbor : Edwards Brothers, 1949

    ——:Perspective on the nature of geography,London : Murray, 1959

    Johnston,Ronald John:Geography and geographers : Anglo-American human geography since 1945, London : E. Arnold, 1979,1987,1991

    Kuhn, Thomas S.: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2

    Sauer, Carl Ortwin: Geography of South America, Washington : Govt. Printing Office, 1950

    Weber, Max: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translated by Talcott Parsons ; with a foreword by R.H. Tawney.New York :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58.

    作者:wly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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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qiao    责任编辑: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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