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专题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流动站 舒永生博士
我们知道,《纯粹理性批判》就是要解决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在康德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条路可走,一是“知识符合对象”,一是“对象符合知识”。对于“知识符合对象”这条路,经验论和理性论走向怀疑论、不可知论与独断论的哲学进程,说明了此路不通;那么只有“对象符合知识”这条路可走。但是,被认识的对象为什么一定要符合知识(认识主体)?或者说知性范畴如何能够运用到对象上去?也就是说,观念性的范畴如何能够使经验性的东西具有了实在性?这个问题是纯粹理性批判最核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纯粹理性批判的大厦就建立不起来。范畴如何能够运用于对象并规定对象,这就需要演绎即对范畴运用于对象的合法性进行证明。在这里,本文将对《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关于范畴的先验演绎进行解读,看看康德是如何说明这一艰深的问题的。
什么是先验演绎?所谓先验的,“我把一切与其说是关注于对象,不如说是一般地关注于我们有关对象的、就其应当为先天可能的而言的认识方式的知识,称之为先验的。”[1]19所谓演绎,就是陈述一事物的理论根据并将该事物合理地推导出来。先天的直观形式或知性范畴,一方面不具有经验性的来源;另一方面又先天地必然地与经验对象发生关系;只有对先天的直观形式或知性范畴如何与经验对象发生关系的方式的考察,即它们能够先天地运用于经验对象的根据的考察才是先验演绎。我们知道,经验性的概念是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概念,因为这些概念来源于经验,所以它们运用于经验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些经验性的概念运用于经验对象是不需要演绎的。而范畴作为先天的纯粹概念,不来源于经验,所以它们运用于经验对象是需要演绎的。而演绎有先验的演绎与经验性的演绎之分。所谓经验性的演绎,只是将一个概念通过经验性的方式(如心理学的习惯性联想等)加以说明,它只是涉及事实,而不涉及事实的根据。先验演绎是对概念先天地与对象发生关系的根据的考察,它与经验性的演绎相比深入了一个层次。范畴是纯粹知性概念,是先天的,对先天范畴的演绎(先天范畴如何能够运用于对象,从而使经验对象具有了实在性)只能是先验的,不可能是后天的、从经验中能够加以说明的。正如康德所说,“要寻求这些概念的经验性的演绎将完全是白费力气的工作,因为它们的本质恰恰在于,它们和自己的对象发生关系时并未从经验中为这些对象的表象借取什么东西。所以如果对它们作一个演绎是必要的,那么这个演绎任何时候都必须是先验的。”[2]80所以,在康德看来,对范畴只能有一种先验的演绎,而绝没有一种经验性的演绎,对那些纯粹的先天概念来做经验性的演绎,只不过是做无用功,只能说明这些人没有理解这些范畴的先天的纯粹的本质。
以上说明了对范畴来说,只有先验演绎,而没有经验性的演绎;下面要说明的是范畴先验演绎的绝对必要性。在这里,康德通过比较知性范畴与感性直观形式的不同,来说明范畴先验演绎的必要性。先天直观形式(时间、空间)与对象是直接的关系,对象因为直观形式而存在,否则就没有对象被给予我们。这样,先天直观形式对经验对象的客观有效性是直观自明的,即只要有对象被给予了我,就一定有先天直观形式在其中起作用了。而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与对象的关系是间接的,对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必须要进行先验演绎,否则就不能保证它们对经验对象的普遍必然性与客观有效性。这样的话,自然科学的真理性也就不能得到保证。所以,“纯粹知性概念从一开始就有这种不可回避的需要,即不仅为它们自己,而且也为空间寻求先验的演绎,因为既然它们谈论对象不是凭借直观和感性的谓词,而是凭借纯粹思维的先天谓词,它们就无需感性的一切条件而普遍地与对象发生关系,而又由于它们不是基于经验之上,也不能在先天直观中出示任何先于一切经验而把他们的综合建立于其上的客体,”[3]81这就是说,感性直观形式由于与对象是直接的关系,所以就能够在先天直观中出示任何先于一切经验而把它们的综合建立于其上的客体;而范畴则不能,因而范畴就不能保证它们使用于对象的客观有效性,所以就需要先验演绎。
在说明了范畴先验演绎的绝对必要性后,康德又论述了范畴先验演绎的困难。在他看来,空间与时间的概念,它们何以作为先天的知识却仍然有必要和对象发生必然的关系?又何以不依赖于经验而使关于对象的综合知识(数学)成为可能?这是因为,只有凭借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一个对象才能对我们显现出来,才能成为经验性直观的客体;这样,时间与空间就是先天地包含着作为现象的那些对象之可能性条件的纯粹直观,而在这些纯粹直观中的综合(数学)对现象世界来说就具有客观有效性。这依然是由于感性直观和对象的关系的直接性决定的。范畴则不然,因为知性范畴与对象的关系是间接的,既然通过感性直观形式已经有对象被给予我们了,那为什么这些对象还必须要遵循知性范畴的规定呢?“所以在这里就出现了一种我们在感性领域中没有碰到过的困难,这就是思维的主观条件怎么会具有客观的有效性,亦即怎么会充当了一切对象知识的可能性条件:因为没有知性机能,现象照样能在直观中被给予。”[4]82这就是先验演绎的困难。由此可见,范畴的先验演绎的困难与先验演绎的必要性内在是共通的,都是由知性范畴与经验对象的间接性关系决定的。
在康德看来,认识对象就是形成关于对象的知识,就是使对象成为我的对象,就是建构对象,所以认识对象的条件就是使对象成为我的对象(建构对象)的条件。承认了对象的存在,必然要承认对象之所以成为我的对象的条件。因为没有这个条件,就没有对象会成为我的对象,也就没有对象存在。这个条件就是先天的纯粹直观与先天的纯粹概念。先天的纯粹直观是直观一个对象的条件,先天的纯粹概念是思维一个对象的条件。没有纯粹直观,就没有对象被给予我们,没有纯粹概念,就没有对象被思维,由此可见,“范畴作为先天概念的客观有效性的根据将在于,经验(按其思维形式)只有通过范畴才是可能的。这样一来范畴就必然地和先天地与经验对象相关,因为一般说来只有借助于范畴任何一个经验对象才能被思维。”[5]85所以,“一切先天概念的这个先验演绎有一个全部研究都必须遵守的原则,这就是:它们必须被认作经验之可能性(不论是在其中遇到的直观之可能性还是思维之可能性)的先天条件。”[6]85也就是说,范畴的先验演绎就是要论证和说明范畴必须既是经验知识之可能性的条件,又是经验对象之可能性的条件。
二、先验演绎的展开
1.“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揭示了先验统觉是知性范畴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的同一起来的根据。
关于这个问题,这里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首先,我们看一看知性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是如何同一的。在讨论知性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之前,先来看一看知性范畴与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的关系:
思想形式(范畴)
知性范畴(主体)---------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客体){
直观形式
感觉杂多
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即作为认识主体的范畴与作为认识客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范畴是不是一个东西呢?可以说,这两者既是一个东西又不是一个东西。我们说它们是一个东西,是说知性范畴作为主体固有的思想形式,本身是同一的;我们说它们不是一个东西,是说在主体中,知性范畴仅仅作为一种可能性而存在,而在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中,知性范畴已经通过它自身的综合统一作用而使自己现实化,同时又使认识对象现实化。那么,范畴是从哪里来的?范畴是从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中分析出来的,从经验知识中分析出来的思想形式(范畴)对经验知识的客体来说又具有综合作用。所谓分析的统一性,就是从经验知识(客体)中抽掉感觉杂多,抽掉直观形式,剩下来的是知性形式(范畴);所以,范畴对客体来说,是从客体中分析出来的,与客体有着的分析的统一性。所谓综合的统一性,就是范畴综合直观形式与感觉杂多,对于直观形式与感觉杂多来说,它具有综合它们使它们成为现实对象的统一性(客体)。所以,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是同一的。
其次,先验统觉是知性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同一起来的根据。《纯粹理性批判》就是解决这么一个问题,即关于对象,除去经验性的东西外,我先天地知道什么,知道多少。在对象意识中,去掉经验性来源的感觉杂多,我先天知道的东西就是我事先放到对象之中去的东西。我对对象的先天认识,就是我对我自己先天地放入到对象之中的“我”的认识,这就是先验的自我意识。“这个自我意识由于产生出‘我思’表象,而这表象必然能够伴随所有其他的表象,并且在一切意识中都是同一个表象,所以决不能被任何其他表象所伴随。我也把这种统一叫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以表明从中产生出先天知识来的可能性。”[7]89这个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就是先验统觉。先验统觉对杂多的综合体现为统觉的综合作用,对这种综合作用的意识,就是先天地知道什么,就是先验的自我意识。可见,先验统觉与先验的自我意识是一个意思。这就是“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的根据之所在,所以,先验统觉是知性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能够同一起来的根据。在此基础上,康德进一步论述了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是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性进行综合活动的最高原则,一是对象得以形成的最高原则。先验统觉作为知性进行综合活动的最高原则,是说知性作为综合统一性的活动是有不同层次的,其中先验统觉的综合活动是知性最高、最后的统一性活动。同时,先验统觉是对象得以形成的最高原则,是说作为知性所认识的对象的对象概念(对象意识),也只有通过先验的自我意识(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活动,才能建立起来。先验的自我意识是认识对象的条件,也是对象意识形成起来的条件,所以对于对象的认识与被认识的对象其实是一回事。
最后,先验统觉的客观统一性与内感官的主观统一性的区别,必然在判断的逻辑形式上体现出来,否则,客观性无从显现,所以,先验统觉的客观统一性表现为判断的逻辑形式,或者说一切判断的逻辑形式在于其中所含的范畴的统觉的客观统一。“一个判断无非是使给予的知识获得统觉的客观统一性的方式。这是判断中系词‘是’的目的,它是为了把给予表象的客观统一性与主观统一性区别开来。因为它标志着这些表象与本源的统觉及其必然统一性的关系,哪怕这判断本身是经验性的,例如‘物体是有重量的’。”[8]95我们知道,判断表现为“A是B”的形式。在康德看来,“A是B”,不能从经验中抽象出来,从经验中永远都推不出“A是B”的普遍必然性,“A是B”的普遍必然性即“是”的永恒性,是主体的能动性建构起来的。“是”的根据是“是起来”的活动,是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活动。康德对纯粹理性的批判,就是对理性能力的考察,事实上就是对“是”之所以“是起来”的考察。范畴是判断的机能,范畴即思想的形式使得判断得以可能,使得“是”得以可能。“是”的根据就在于范畴中体现出来的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性。所以,以“A是B”的判断形式表现出来的知识,不再是偶然的、随意的,而是具有普遍必然性与客观有效性的。
可见,“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是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的同一,前一个“我的一切思维”是经验我思,后一个“我思”是先验我思。先验我思伴随一切经验我思,从经验我思中能够分析出先验我思,同时先验我思又综合地构成经验我思。先验我思就是先验统觉,就是先验自我意识,正是它才是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同一起来的根据,也正是它才赋予了判断“A是B”的真理性。
2.认识一个对象与思想一个对象是有区别的。
康德认为,“思维一个对象和认识一个对象是不同的。因为认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使一个对象一般地被思维的概念(范畴),二是使这对象被给予的直观。因为,假如一个相应的直观根本不能被给予概念,那么概念按照形式也许会是一个思想,但却没有任何对象,且它将不会使有关某个事物的任何知识成为可能,因为就我所知将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东西,能够让我的思想运用于其上。”[9]97-98知性通过感性直观与对象发生关系,这是认识一个对象;知性不通过感性直观也可以与对象发生关系,这是思想一个对象。思想一个对象与认识一个对象是不同的,没有直观,范畴还有思想即纯粹的综合,这是思想一个对象。而认识一个对象,必须要通过感性直观有经验性的东西被给予,范畴作为思想的形式只有在对经验杂多的综合统一的活动中才有现实意义。由此可见,康德以有无感性直观的参与为标准,把知性与对象的关系划分为认识一个对象与思想一个对象。纯粹知性概念对一般对象有思维,但是没有知识,只有当这概念与感性对象发生关系时才能成为知识即关于对象的认识。思维一个对象与认识一个对象必须区别开来,而且这个区别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考察了认识对象与思维对象的区别后,康德又来专门考察认识对象何以可能。既然认识对象必须有感性直观的参与,那就出现了知性思维与感性直观的关系问题。康德一再强调,感性只能直观,不能思想,知性只能思想,不能直观,而只有把感性直观与知性思维结合起来才能有知识。但由于知性与直观的直接同一即知性直观是人所不具备的,所以知性与直观只有通过中介的作用才能统一起来,就是说知性与直观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有间接的关系。把知性思维与感性直观连接起来的中介是先验想象力。
什么是先验想象力?首先我们看看想象力,“想象力是把一个对象甚至当它不在场时也在直观中表象出来的能力。”[10]101想象力有先验的想象力与经验性的想象力的区分,经验性的想象力是属于心理学的、因人而异的,如习惯性的联想等,没有普遍必然性;先验的想象力是先验的,是普遍必然的,而不是因人而异的。那么,先验的想象力如何充当了知性思维与感性直观的中介呢?因为先验想象力既属于感性又属于知性,“既然我们的一切直观都是感性的,那么想象力由于使它惟一能够给予知性概念一个相应直观的那个主观条件,而是属于感性的,但,毕竟它的综合是在行使自发性,是进行规定的而不像感官那样只是可规定的,因而是能够依照统觉的统一而根据感官的形式来规定感官的,就此而言想象力是一种先天地规定感性的能力,并且它依照范畴对直观的综合就必须是想象力的先验综合,这是知性对感性的一种作用,知性在我们所可能有的直观的对象上的最初的应用(同时也是其他一切应用的基础)。这种综合作为形象的综合,是不同于没有任何想象力而单靠知性作出的智性综合的。”[11]101这里涉及到了形象的综合与智性的综合的区别。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把知性范畴与感性直观联结起来,是形象的综合;不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没有感性直观被给予,知性依然可以思想一个对象,这是智性的综合。当然,智性的综合也是人所具有的,这不同于知性与直观直接同一起来的知性直观,知性直观是人所不具有的。知性不能直观,知性只能通过内感官的刺激而规定直观。可见,知性范畴的综合统一性作为一般联结的根源,是先于一切感性直观而指向一般客体的。没有先验想象力的参与,就没有对杂多的联结,内感官就不会受到刺激,直观就不可能得到任何规定。所以,只有通过先验想象力的综合作用,使得直观杂多成为了被规定了的直观,使知性联结的可能性成为了现实,从而使知性与感性统一起来,完成了形象的综合。这才是认识一个对象。
3.我可以思维我自己,但我不能认识我自己。
上文论述了知性范畴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与感性直观相关联,进而为自然界颁布先天法则的思想,而范畴不是从自然中派生出来的,那么如何能够理解自然必须遵循它们呢?“自然界的现象的法则怎么会必然与知性及其先天形式、即和它联结一般直观杂多的能力协调一致,这丝毫也不比现象本身怎么会必然与先天的感性直观形式协调一致更值得奇怪。因为法则并不实存于现象中,而只是相对于现象所依存的主体才实存的,这正如同现象也不自在地实存,而只是相对于同一个存在者而实存,如果它有感官的话。”[12]108-109人为什么能够为自然界立法?所有的秘密在于,自然界并不是绝对的客观的自在自物,而只是因为我们人的直观形式和思维形式而存在的现象界。我只能认识现象界,而不能认识物自体,这就是康德的结论。
同样,对于我自身,我能够认识的只是我的现象,而不是我的本质。先验想象力联合知性和感性的活动,一定是在内感官中进行的。这是因为内感官的地位特殊。我们知道,人的感官有内外之分,外感官是感性直观外部对象的官能,内感官是感性直观内部对象的官能,外感观的直观形式是空间,内感官的直观形式是时间。一切外部对象要成为我们的认识,最终必须通过内感官才是可能的。先验自我意识综合统一感觉杂多,就是通过先验想象力从内部刺激内感官,内感官再通过时间整理感觉杂多,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表象,这就是经验性的自我意识。先有了先验自我意识,才有内感官的经验性的自我意识,所以经验性的自我意识必然属于先验自我意识。这就是“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的根据。
刺激内感官的是我自体(先验自我),由于我自体的刺激,内感官才获得关于我的感觉杂多,先验统觉(先验自我)通过先验想象力综合统一感觉杂多而成为经验自我。这就是我对我自身的认识。我认识我自己,除了我思的联结外,还必须有内感官的直观形式(时间)与我自体给出的刺激。我认识我自己,我只能认识我的现象(时间对我自体给出的刺激的统一),而不能认识我的本质(我自体本身)。“如果我们承认外感官的诸规定是我们用来仅仅在我们受到外部刺激的情况下认识客体的,那我们也必须承认,内感官是我们用来仅仅如同我们受到我们自己的内部刺激那样直观我们自己的,也就是说,对于内直观而言,我们只是把我们自己的主体当作现象来认识,但却不是按照它自在地本身所是的东西来认识。”[13]104我认识的是我自身的现象即经验自我,而不是先验自我。如果我认识的是先验自我,就必然会导致“先验自我是可以认识的”与“先验自我(我自体)是不能认识的”的矛盾。我不能认识我自身,并不是说我不能思维我自身。先验自我不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只通过先验统觉的纯粹综合依然可以思维一个先验的对象,也包括先验自我。我不能认识我自己的本质,我只能认识我的现象,但是我可以思维我自身的本质。
总之,通过范畴的先验演绎,康德论述了知性范畴运用于对象的根据在于先验统觉即先验自我意识。正是由于先验自我“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同一性”的本源综合赋予了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的同一。这一本源综合,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运用于感性对象构成形象的综合,这就是认识一个对象。这一本源综合,如果没有先验想象力的参与,成为了智性的综合,这就是思维一个对象。当然,我所能认识的只是现象,而不是自在自物本身,所以我不能认识我自己的本质,我只能思维我自己的本质。
关于先验演绎的评论,主要从先验演绎带给我们的启示和留给我们的困惑这样两个方面展开,首先看看先验演绎带给我们有那些启示。我们知道,主体认识对象的过程就是范畴运用于对象上的过程,从客体到主体体现了范畴的分析的统一性,从主体到客体体现了范畴综合的统一性,可见,分析的统一性与综合的统一性是同一知性的活动,它们本质上是同一知性能动地规定对象的过程。范畴作为知性能力,它的能动性就表现在对感性对象的规定性上,规定对象就是使对象具有了普遍必然性,从而使对象成为了现实的对象。这实际上就是揭示了知性范畴的先验的观念性与经验性的实在性的同一,先验的观念性正是在使经验性的东西具有实在性的过程中实现出来,这无疑是辩证思维的产物。可见,范畴的先验演绎宣告了辩证哲学的萌芽,使得它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对先验演绎中体现出来的一些辩证思想加以论述。第一,先验演绎对先验自我意识的揭示。“我的一切思维都是我的思维”,我的思维的同一性即是我对我自己反思出来的自我的同一性,就是先验自我的同一性。正是这一先验自我的同一性,才有先验我思统一经验我思,使得经验我思具有先验我思的同一性,或者说,先有先验自我的我思的同一性,才有经验自我中的自我的同一性,否则,经验我思只能是内感官的主观的杂乱无章的活动,而没有同一性。所以,正是范畴的先验演绎通过理性对自己的反思才使得先验自我意识的辩证本性得以凸现出来。第二,通过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的关系的论述,揭示了对象因为我而存在的思想。我认识对象,实际上就是形成关于对象的意识即对象意识,就是认识主体通过知性范畴把感觉杂多的各种各样的表象统一起来而成为现实的对象的过程。当然,这个现实的对象并不是客观的自在自物的对象,而只是观念中的对象,是关于对象的意识。对象意识就是对象,对象之所以形成,关键在于自我意识自身的同一性。没有统觉的自我意识的同一性,就不可能有对象意识,也不可能形成对象,更不可能有关于对象的认识。所以,在康德看来,不是“知识符合对象”,而是“对象符合知识”,对象因为我而存在。第三,通过先验演绎揭示了理性是能动性与规定性的统一。范畴作为一种思想形式,是知性能动地规定对象进而形成对象意识的主体,这种能动性刚好就是对感性对象的规定性,使得感性的对象成为了知性的对象,而且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现实的对象。这种能动性就是规定性,规定性就是能动地规定对象。主体与对象因为知性本身的能动性而被现实化,成为了现实的主体和现实的对象。这些辩证思想得到后来者的继承和发展,甚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一些著名论断,如“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就是对象的人化”、“自然是人无机的身体”、“自然是人精神的无机界”等等都可以从这里看出痕迹。
接下来再看看先验演绎留给我们的困惑。我们知道康德批判哲学的立场是先验的,他的《纯粹理性批判》所要考察的是,关于对象,去掉一切经验性的东西,我先天地能够认识什么,能够认识多少。这一先验哲学的立场决定了理性批判的目的依然是要找到一个直观自明的出发点。显然,这一先验哲学的立场与辩证哲学是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一内在的矛盾,导致了先验演绎是如此的晦涩难解。所以,先验演绎的不好理解并不是康德本人的语言造成的,而是他自身哲学的矛盾造成的。下面就有关先验想象力的问题对这一矛盾作一论述。通过上文对先验演绎的解读可以认识到先验想象力在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认识一个对象只有通过先验想象力的作用使得知性范畴运用于感性对象上才有可能。先验想象力是感性与知性的中介,是把感性与知性连接起来的桥梁。感性直观形式建构了自己直观的对象,知性思想形式建构了自己认识的对象,而先验想象力则没有建构属于它自己的对象。但是,它又是知性的一种能力,既然是具有能动性的能力,为什么不能建构自己的对象呢?没有对象的能动性是无,这是康德多次阐明的一个重要观点。但是正是这个“无”(先验想象力)才使得对象得以成为现实的认识对象,使得认识对象“有”起来。“无”中为什么能够生“有”?这是因为先验想象力是能动地规定自身的结果。感性直观形式与知性思维形式都是能动地规定对象,不能能动地规定自身,在这里,能动性与规定性并没有真正统一起来。而先验想象力既属于知性的,又属于感性的;属于知性赋予了它能动的综合统一性,属于感性赋予了它被动的接受性。先验想象力的能动的综合作用不是体现在对象上,而是体现在比它低一级的感性能力(直观形式)上。感性能力、先验想象力与知性能力都是理性能力,所以先验想象力的综合统一性是理性对自身的规定。在这个意义上,先验想象力比感性与知性(只能规定对象,而不能规定自身)更深入了一个层次,可以说,先验想象力是感性与知性的根据,所以它能够构成感性与知性的中介。但是,这一内含的思想康德并没有把它阐述出来。在他看来,先验想象力只是中介,是连接感性与知性的桥梁。而感性与知性是截然不同的,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通过先验想象力这么一个第三者把它们连接起来,这显然是把矛盾全部转嫁给了这个第三者。这样,必然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先验想象力与感性的关系、先验想象力与知性的关系问题。虽然康德通过对先验想象力的规定,从而认为先验想象力与感性的统一关系是自明的,先验想象力与知性的统一关系也是自明的。但这只是康德的规定。实际上,康德在第一版先验演绎中,就认为在感性与知性之间有三种综合即直观中把握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概念中认知的综合。事实上,按照他的这个思路,三种综合是不够的,因为中介的后面还有中介,这样,就会有无数的中介,作为中介的综合也将会有无数的综合。所以,先验想象力一方面体现了辩证的思想,另一方面它又是先验哲学的产物。这样,先验想象力在这里就成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怪胎。窥一斑而见全身,通过先验想象力内含的矛盾就可以看出《纯粹理性批判》的内在矛盾。
总之,范畴的先验演绎揭示了理性是能动性与规定性的统一,能动地规定对象就是对对象的认识,所以康德把能动性引入了认识论。但是,先验哲学的立场使得他不能把能动性与规定性真正地统一起来。理性能动地规定对象,而不能能动地规定自身,这就是理性反思的不彻底性。纯粹理性批判是对理性自身的批判,是理性对自身的反思。但是他的反思是一次性的反思,没有对反思再进行反思,没有让反思成为理性自身的活动,没有让反思成为历史性的过程。所以,他明确告诉我们,我只能思维我自己,我不能认识我自己,他不知道认识自己是一个不断实现的历史过程。
注释:[1][2][3][3][4][5][6][7][8][9][10][11][12][13]《纯粹理性批判》,[德]康德著,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9页,第80页,第81页,第82页,第85页,第85页,第89页,第95页,第97-98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8-109页,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