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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围绕心理内容的争论及其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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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民、刘占峰 一、从意向性问题到心理内容 现当代意向性研究发端于布伦塔诺。他从世界观的高度指出,世界上的现象可划分为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但两者的根本区别不是前人所说的是否有广延、是否能思等,而是有无意向性。他说:“我们可以这样给心理现象下定义,即心理现象是那种在自身中以意向的方式涉及到对象的现象。”(Brentano,p.124)但是心理现象为什么具有他物所不具有的意向性呢?这是布伦塔诺以及后来许多思想家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近年来,心灵哲学的某些研究表明:心理状态是由于具有特定的心理内容或语义性才具有意向性的。福多说:“关于心理的表征理论的战略就是主张:心理状态的意向属性根源于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后者才是心理状态不可还原的属性。(Fodor, 首先,意向性只是部分心理现象的特征,而非所有心理现象共有的本质特征。因为依据与命题内容、经验两个维度的关系,心理现象可分为两类:一是命题态度,即由特定的态度(如信念、愿望)和“that-从句”表达的命题内容所构成的心理状态;二是“质的状态”,即只具有质的感受、体验或现象学性质的心理现象,如感觉、情感等。尽管感觉、情感之后有相应的内容,似乎属于命题态度,其实不然。因为这里的感觉、情感是指当下的、直接的心理现象,是经验、体验本身,是对色、声、香、味、疼本身的感受。它们由某一对象引起,但与对象根本不同。总之,两类心理现象的独特特征分别是命题内容和“感受的质”。当代心理内容研究主要关注命题态度,因此其范围与意向性相比有所收缩,但深度却大大加深了。 其次,当代心理内容研究主要是从自然主义前提出发来解决由内容的“关于性”(aboutness)所引出的难题。当代心灵哲学研究中的主导倾向是自然主义。但是我们知道,心理内容总是关于它之外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东西。人之外的事物虽然在象征、比喻的意义上也能关于什么,但其象征、关于从根本上说源于人类心灵的作用,人的关于性则是原始的、固有的。对此,二元论和唯心论可以说关于性是由非物质的精神实体所产生的,但对于坚持自然主义的人来说,则需要回答:同为物理实在,为什么人有关于性而他物没有呢? 第三,心理内容问题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同于意向性问题。就形式而言,它通常被称为内容问题、心灵语言的意义问题、表征问题或关于性问题。根据关于心灵的表征理论和计算理论,心理状态就是命题态度,而命题态度是有机体与心理表征或心灵语言的心理语句的关系,因此有命题态度、有表征也就有心理语句。而心理语句有句法和语义两种属性。所谓语义属性是指心理语句与自然语言的句子一样也有意义、指称和真值条件。它是命题态度的根本特征之一,人们常称之为心理语义性。相应地,把关于心理语义性的问题称为“意义”问题,把相应的理论称为心理语义学或关于心理语言的意义的理论。心理内容有时也被称为“表征问题”。因为命题态度有内容,就意味着包含在命题态度中的心理语句表征了某物。总之,人的心理能够直接思维、加工的只能是心灵语言或某种不同于原子、分子、神经元结构的内在心理表征,而不可能是自然语言,因为后者有形体、声音等物质载体,它们不能直接为心灵加工。由此可见,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不适于解释心灵语言的语义性。相反,自然语言的意义根源于心理的意向性,而意向性又根源于心灵语言的语义性。因此,只有揭示了心灵语言的语义性,才能从根本上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就此而言,心理内容比意向性更根本,而意向性又比自然语言的意义更根本。正是基于此,内容问题便成了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共同关心的“意义问题”。综上所述,“内容”、“意义”、“语义性”、“表征”等范畴的出现绝不是“无病呻吟”式的文字游戏,而是心灵哲学在向心灵挖掘过程中发现了传统意向性研究未注意到的现象和问题的一种反映。尽管它们的含义有微妙的差异,观察命题态度的侧重点和切入点不同,但都窥探到了心理现象的更深层的奥秘。当然,如果用这些新的范畴来理解意向性,也可以在宽泛的意义上把内容问题称为意向性问题。内容问题在内容上也有别于传统的意向性问题。它包含的主要问题有:(1)表征的主体问题,即什么事物起着这种作用?(2)心理内容的本质以及与所指对象、外部环境的关系问题,即内容是什么?是关系属性还是非关系属性?其必要条件是主体内的机制,还是外在的指称?(3)自然化或存在问题:心理内容在自然界的秩序中有无地位?能否用自然主义术语、物理主义原则予以说明?(4)心理内容的因果性问题:它在自然界的因果链条中有无因果作用?心对身体的作用是由心理表征的句法结构还是由语义属性承当的?第一类问题的答案比较明确,不外乎二元论、类型同一论、功能主义、哲学行为主义和取消主义几种。这些理论比较常见,因此我们主要考察当代心灵哲学对后三类问题的解答。 二、心理内容的宽与窄 从关系的角度看,世界上的状态或属性不外乎关系属性和非关系属性两种。关系属性是由其持有者与所处的共时性、历时性条件的关系性质所决定的,因而要说明它,就要诉诸于环境以及它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非关系属性是其持有者不以它物为条件而具有的属性,对之进行说明无需求助于外在的事物和属性。那么心理内容是哪一种属性呢? 内在主义持“窄内容”(narrow content)观点,认为心理内容是大脑或神经系统的属性,属于非关系属性,只能根据内在系统的微观因素及其结构来说明,而不需到个体之外去寻找其存在的基础。内容是命题态度中的命题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它直接关联于“态度”,由大脑的物理结构、神经元连接模式、计算属性等所决定,与大脑之外的所指、外延没有关系。内在主义的最大难题是不能解释内容因指称、环境的不同而不同这一事实。以“孪生地球”思想实验为例。(Putnam,1996)孪生地球人在生理、心理过程和结构上与相应的地球人完全相同。他们都有“水”一词,该词的神经基础、物理构型、概念作用等完全一样。但其内容彼此有别:地球人的“水”指H2O,孪生地球人的“水”指XYZ。根据内在主义,如果“水”的内容是非关系属性,那么就不应有这种内容上的不同。既然有不同,内在主义就是有问题的。 外在主义持“宽内容”(wide content)观点,认为大脑有没有心理内容完全取决于它们与其外部世界的关系,只注意大脑状态并不足以确定心理内容。普特南基于“孪生地球”思想实验指出,由于环境不同,地球人和孪生地球人用同一个词“水”关于的是不同的对象,而“关于”是意向性的本质,关于不同对象的思想就是不同的思想。因此尽管他们有相同的大脑状态,但却有不同的思想内容。不仅物理环境可以决定心理内容,语言共同体的语言实践以及社会、文化因素也是如此。外在主义尽管指出了内在主义的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片面性,但也同样遇到了许多难题。例如我们通常是用意向内容来解释行为的:我们吃药,因为想让病好,并相信药有疗效,同时大脑对我们有相关的原因作用。如果内容依赖于大脑之外的因素,我们怎么能把意向内容作为原因而加以信赖呢?如果思想内容依赖于外在因素,那么当你对外在因素一无所知时,是否意味着你就不知道自己的思想呢?另外,用外在主义怎样解释没有指称但有意义的空概念呢? 针对这些难题,布洛克(N.Block)、福多等人提出了中间路线,雅各布称之为“内容二元论”。(Jacob,pp.160-182)他们认为,心理内容有窄内容和宽内容两种形式:窄内容存在于大脑之中,遵循意向心理学的规律,由命题态度的相互作用所决定;宽内容依赖于命题态度与环境的协变,后者是心理符号的真值条件。就因果解释而言,我们可用窄内容解释心理的因果作用,因为窄内容是命题态度的概念作用。内容二元论有时表现为内容二因素论。麦金认为,心理内容由内在和外在两种因素构成。内在因素是心理状态之间横向的因果关系,表现为概念或因果作用的形式。外在因素是表征与外在环境的纵向关系。两种因素由于目的论机制而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表征的内容。(McGinn,pp.161-168)内容二元论尽管避免了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各自的某些片面性,但对外在主义和内在主义的某些批评同样也适合于它。西格尔指出,内容二元论是一种功能主义的、描述性的说明,它建立于常见的错误之上,如太看重外在主义的直觉等。(Segal,p.122) 三、自然主义图式与心理内容的本体论地位 从现象上看,不管是宽内容还是窄内容,似乎都与已知的自然现象判然有别。例如在自然界中就找不到与窄内容相对应的参照物,而已知的时空、相互作用等关系也与宽内容不同。因此,心理内容似乎是自然界之外的另一类非自然的现象。而要坚持自然主义纲领,就必须对意向内容进行自然化。目前,心理内容自然化的方案中最有影响的是以下几种: 1.信息语义学(Informational Semantics)或协变(covariance)理论、因果理论。它试图根据“信息”、“协变”、“因果关系”等来揭示心理内容的物理基础、形成机制和成立条件,认为心灵与其环境之间存在着信息关系。所谓信息关系就是存在于指示器与它所指示的、独立于具有命题态度的行动者而存在的东西(或信息源)之间的关系。信息关系一旦形成,便决定着某种信息加工装置是否挑选那种信息。因此,信息是语义属性的真正构成要素,心理表征的基本的语义关系是“携带信息”,即表征与对象的协变。信息语义学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析取问题(the disjunction problem)或错误表征问题。以关于“奶牛”的表征为例,根据信息语义学,“奶牛”这一表征通常由奶牛引起,但有时也可由马或别的东西引起。因此它意指的就不是奶牛,而是或奶牛或非奶牛(如马等)这样的析取属性。这样一来,心理表征的内容就没有与其外延中的对象协变,两者就没有固定的因果关系。析取问题是内容研究中的难题之一。 2.目的论语义学(Teleological Semantics)。针对信息语义学的难题,目的论语义学指出,在确定意义时,不能只考察什么引起表征,而要考察表征的生物学的专门功能或目的。它认为,心灵与身体一样是进化的系统,我们有可能在其内部找到具有专门功能的系统和机制。一信念有其内容是由于世界有某种状态,它使信念取得了某种结果(成功地行动),而这些都是在个体进化过程中被选择或被设计如此的。目的论为解决错误表征问题提供了自然的方式。因为某事物偶尔或经常不能完成一种生物学功能与它有此功能并不矛盾。但是,目的论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析取问题,它不能区分在与有机体进化相关的环境中被共同例示的属性的差异,因而没有足够根据确定所表征的究竟是其中的哪一个。 3.概念作用语义学(Conceptual Role Semantics,以下简称“CRS”)。目的论语义学按照关于功能的、历史的和选择的观点来说明心理内容。但心灵哲学重视的是主宰认知功能作用的规律和原则,而不是这些规律和原则是怎样演变的。因此当务之急应是根据现实的功能作用来分析内容。这就是CRS的计划和思路。它认为,意义或内容就是表征在心理活动中的推理作用或概念作用。例如,某人看到了老虎,知道它会吃人,并相信如果他不跑开就会被吃掉,最后他跑开了。这里,信念等心理状态之所以能导致这样的结果,就是因为它的内容。因此,心理内容的存在及个体化,依赖于表征在与输入、输出、别的心理状态及表征的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功能作用或在认知系统中的概念或推理作用。例如同一个内容“明天出太阳”,在不同的关系中就有不同的作用:在“相信明天出太阳”和“希望明天出太阳”中,它们就分别起着不同的功能作用,而这恰好是它们作为个体的、特定的内容而存在的条件。CRS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是“概念整体论”问题。按照CRS,一信念的内容由该有机体的其他一切信念所决定。因此,如果两个行动者在任一信念上有差异,他们在有关术语的概念作用上就可能不同,进而他们用术语所表达的概念也不同。但这不仅与直觉相悖,而且还引发了许多别的难题,例如,如果内容的解释依赖于整体情境,包括他人的信念等,那么就难以说明人际间的理解如何可能,概念怎么可能有相似性、同一性。 总的来看,各种自然化方案在揭示心理内容的起源、基础、机制、个体化和必要条件等方面都作了富有建设性的尝试,为我们认识内容的深层本质和结构提供了科学基础。但是,有的方案有比较明显的还原论倾向,而还原论在这里肯定是有局限性的。一方面,命题态度及其内容有自身的实在性、复杂性,其每一个例都是由特定的复杂系统实现的,不能对应于自然界的某一种实在或属性。即使是内容相同的命题态度,由于态度的不同,或内容的微妙差异,实现它的物理个例、自然机制就有区别,因此它不可能用别的某个术语加以还原。另一方面,还原主义的原则和方法,不管是物理主义的,还是自然主义的,其自身都有不合理性。因为作为还原基础的物理学、生物学本身是不完善的,甚至是有问题的,用它们作为标准就会犯削足适履的错误。 四、心理内容的因果性 心理内容究竟有没有因果作用?如果有,它是怎样发挥因果作用的?这是内容理论中与心身、心物关系问题以及行动哲学中的行动解释问题交织在一起的一个崭新的前沿课题。对此问题的探讨是围绕着如何消除对语义属性因果性的怀疑论而展开的。对语义属性因果性的怀疑来自取代威胁和外在主义威胁两个方面。取代论者认为,符号的句法属性的因果效力可以由符号的物理属性的因果效力所取代。同样,心理内容的因果效力也可被大脑的物理属性的因果效力所取代。因此它是无用的副现象。外在主义威胁则源于语义属性的外在特征。它认为语义属性不在大脑之内,而在所指称的对象之中。因此,它在大脑中没有位置。但因果过程是有位置的,或者说是局域性的(local),因此语义属性不能发挥因果效力。 杰克逊(J.Jackson)、雅各布等人用程序解释模型来反驳取代威胁。他们认为,心理内容有宽窄之分。宽内容是副现象,而窄内容则有因果效力。雅各布指出,对行为的因果解释有两类:一是过程解释。例如一个人头痛,吃了止痛片,头不痛了。对此可以解释说,药的化学属性在止痛过程中有因果作用。二是程序解释或功能解释,如通过叙述止痛片的功能来解释其因果作用。两种解释的区别在于:过程解释揭示因果作用的实际过程,而功能解释提供可能未被实现的因果作用过程的信息。也就是说,功能解释提供关于实际过程的一般信息,而非具体信息。(Jacob,pp.205-222)根据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对行为的解释是一种功能解释。因为尽管语义属性随附于物理属性,它的例示在物理属性的因果作用中没有一物引起另一物的那种作用,但是物理属性的例示只有通过语义属性所编制的程序,才能有产生行为的因果作用。也就是说,语义属性的例示与物理属性的例示之间是程序性的、功能性的关系。正如述及止痛片的功能或程序可以对止痛作出因果解释一样,通过述及信念的语义属性的功能作用也可对行为作出因果解释。 德雷特斯克运用“成分战略”来消除外在主义威胁。他认为,身体运动与行为不同,行为是一个借助物理系统的意向状态产生身体运动的过程,它由信念、身体运动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个因素所构成。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作为原因引起的不是行为,而是身体运动。因此,在说明语义属性的因果作用时首先要区分对行为的因果解释和对身体运动的因果解释。按照成分战略,用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解释身体运动是一种因果解释,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而用它解释行为则还需把触发性原因和结构性原因区别开来。触发性原因是直接引起一个事件的事件,例如拧开水阀就是水流出来的触发性原因。而结构性原因是背景、条件,是触发原因起作用的根据,例如水阀拧开之所以有水流出来,这是由设计、安装人员设计安装的构造所决定的。德雷特斯克认为,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在行为发生中是作为结构性原因起作用的,因为它说明了行为过程的结构。总之,如果行为是意向的行为,那么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就是结构性原因,因为它是一种指示器,由于它被用作个体物理运动的原因而获得了它的指示功能。(Dretske) 福多、布洛克等人根据内容二元论对副现象威胁提供了一种比较温和、折中的解决方案。他们认为,用窄内容对窄行为的解释是真正的因果解释,用宽内容对宽行为的解释不是因果解释。因为所有因果作用都是由窄内容承当的,宽内容之所以为宽内容就是由于具有窄内容的心理状态与外在事物之间的外在关系。而揭开语义性因果作用的秘密有赖于句法。“正是通过句法,符号的因果属性才与它的语义属性关联起来……符号的句法可以决定其标记的原因与结果,就像一把钥匙的几何形状决定它能开哪把锁一样。”也就是说,句法是符号的类似于钥匙几何形状的二阶物理属性,它既表现语义属性,同时它的形状又潜在地决定其因果作用。就此而言,句法与语义属性是不对称的:语义属性的因果作用必须借助一个“代理人”(proxy)即句法的结构或形式属性才能实现。而句法形式之所以能做这样的“代理人”,则完全是一个目的论的事实。(Fodor,1990b,p.22) 我们认为,上述三种解释模型都对心理内容的因果性提供了新颖而独特的解答,但又都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事实上,解决这里的问题既要坚持触发性原因和结构性原因的区分,又要认识到语义性有非语义的源泉;既要坚持局域随附性,又要承认社会、文化环境对内容发生因果作用的必要性。因为一方面因果作用必须由某种结构或系统承当,“关系”本身不能成为这种作用的主体;另一方面,有因果作用的实在必须个体化,而个体化无疑离不开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来自对象的信息等关系属性。因此,如果我们的目的是提供关于个体物理运动的触发性原因,那么只有大脑的物理属性才有因果效力。但心理内容并不是副现象,因为它在结构性原因的意义上对行为的产生有因果作用。 参考文献 Brentano,F.,1874,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Erster Band,Leipzig. Dretske,F.,1988,Explaining Behavior,The MIT Press. Fodor,J.,1984,“Semantics,Wisconsin Style”,Synthese,59:231-250. 1987,Psychosemantics,The MIT Press. 1990b,A Theory of Content and Other Eassays,The
MIT Press. Hannan,B.,1994,Subjectivity
& Reduction,Westview Press. Jacob,P.,1997,What Minds
Can Do?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McGinn,C.,1989,Mental Content,Basil Blackwell. Millikan,R.,1984,Language,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The MIT Press. Putnam,H.,1991,“Computational Psychology and Interpretationl
Theory”,in D.Rosenthal(ed.),The
Nature of Mi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The Meaning of‘Meaning’”,in A.Pessin and S.Goldberg(eds.),The
Twin Earth Chronicles,M.E.Sharpe. Segal,G.M.A.,2000,A Slim Book
about Narrow Content,The MIT Press. 责任编辑:王生平·书评·(《哲学研究》2003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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