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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东田:“评比学术”的误区及矫正         ★★★ 【字体:
邢东田:“评比学术”的误区及矫正
——对当前学术失范现象的一个思考
作者:邢东田    新闻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4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5 【哲学在线编辑

 

  注释:

  ①这应当是学界绝大多数人的共识,甚至有关官员都不否认。比如全国社科规划办副主任佘志远就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当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不再是经费问题,更多的是研究质量的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出现的新问题中,评价问题是最突出的。(见刘劲杨、刘永谋:“人文社科评价走上法治之路”,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3月25日)

  ②武遴办:“‘资深教授’将现身武大”,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8月12日。中国有一个怪现象,可以称之为“搞臭了算”。凡出现一个好事物,大家便蜂拥而上,一直将其搞臭为止。但愿“资深教授”能像主持者表白的那样,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原则。不过,根据历史的经验,难!

  ③以博士点评选为例。博士点评选的黑幕已经是学界公开的秘密,但种种原因,很难曝光。大概是“监管”的一时疏忽,2003年5月15日的《社会科学报》发了一篇“评委,请自重!”(署名“区芜”),未点名地道了一点真实情况。好在全文不长,全录于下,以证其丑:“最近,全国第九次博士学位授权审核通讯评议结果已下发。其中,一些学科领域得同意票率令一些学界同仁大跌眼镜。其出乎意料、令人震惊的结果,只有用‘不可思议’来形容。如有的学校在学科排名中位居下游,却以得分第一名的结果荣登榜首;有的单位学术力量雄厚,人才济济,科研成果卓著,却连及格分都得不到。不止一个学科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引起了公愤。//参加此次通讯评议的专家和学者,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聘请的。学者,人文精华之集成者也。学者应有学养,著名学者应有较高学养,其人格、人品、道德、公正心应是学界的表率。但被披露的某些学科的评选结果却证明,有些评委已丧失了基本的公正心和道德人格。把应该是低分的打成高分,这算什么学养?这种评委,学术界是不信任的。//好思者问:难道这些评委看不懂学术高低吗?但看得懂又怎样?学界中一些人抄袭者有之,偷窃成果者有之,稍有不同便互相攻讦者有之,结朋营私互相吹捧者有之。近几年来,著作权案层出不穷,文坛公案时时暴鲜,这些早已见怪不怪。每到评选之类的关键时刻,一些重点院校云集的地方,说情者、送礼者、邀请‘讲学’者,川流不息。有的院校为此动用上百万资金已不是新鲜事,有的学校派代表在京一住几个月大做‘公关’已不是秘密。试问:学术界是神圣的精神殿堂,难道这方精神净土我们也无法守住吗?//教育部已严令禁止此类请客送礼活动,但此类现象仍是屡禁不止。学界,要自省自重啊!评委,不是学术界的荣誉职称,而是学界的代表,是执法者。执法者应知自己肩上的担子,不应辜负学界同仁。当然,学界还是有公议的,大部分评委是学界同仁可以信赖的朋友,只有一小部分不知自律的人,给出了一个拙劣的表演。”

  ④不管自己如何认为以及是否能够做到,学者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社会良知的代表和正义的化身,是一个能够自律并有着高度责任感和牺牲精神的群体。但是,近年来,但凡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总有一些学人出来为之鸣冤叫屈,极力把道德甚至违法行为说成是学术问题。人们突然发现,学术界的道德水准远远低于社会其他行业。比如,官员中有公开为贪官受审喊冤、把贪污受贿说成是“行政问题”的吗?又比如,体育界有公开为“黑哨曝光”叫屈、把吹黑哨说成是“体育问题”的吗?而社会上又有谁公然把偷了人家财物说成是“合理借鉴”?只有中国学术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耻为荣开风气之先,不但“腐败”,还炮制出“腐败有理说”,为腐败“正名”。以前还藏着盖着掖着的丑陋,自从出了为剽窃教授辩护的丑事以后,学术界的黑暗另面一下子全都大曝于天下,学界在全体国民心目中威信一落千丈,“净土”成了“秽土”!目前这种为腐败者摇旗呐喊以非为是的恶劣学风,使学者社会楷模的形象丧失殆尽。这一状况不仅使学界本身遭受严重损害,更重要的是长此下去,势必造成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彻底崩溃。但我们似乎还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⑤请看汤大民:“行走学术”(载《中华读书报》2003年8月26日)一文所揭露的情况:“在我国,每年要召开成千上万次各种规模、各种专业的学术交流会、研讨会、论证会、评审会、咨询会、成果发布会、名人纪念会……学界精英们因此而纷纷上路,风雨兼程奔四方,交流学术思想,实行集体攻关,传播学术成果,……这是多么繁荣的堂皇景象呀!遗憾的是,中国的堂皇,总可以让多嘴的文人‘但书’一下。学术繁荣背后,就有相当数量的‘行走学术’是只有过程,没有成果,只有行走,没有学术!//比如说,进行学术活动,必须优选场所,按理讲,这种场所应具备诸如专业文献丰富、信息灵通、人才相对集中、设备先进或有规模化的野外作业现场等条件。可是,许多‘行走学术’的‘选择’并不讲究这些,活动的地点与标榜的‘主题’毫无关系,甚至离题万里。那些地方有好山好水好吃的好玩的好乐的,或为新辟景区,或为避暑胜地,或为购物天堂,要啥有啥,就是没有学术。你怀疑选错了吗?不,你错了。请随便找一份这类活动的日程表看看吧,五天会期,第一天报到,晚上宴会,第二天上午领导致贺词,权威指方向,下午群儒论学,中、晚酒会,深夜放歌劲舞,后三天‘参观’山水市场形象工程……注重结尾的还有庆贺圆满成功的总结会。题目是‘学术’,文章却做成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山水之间’!平心而论,学者们非贪恋享乐者,他们只不过图个新鲜,浅尝辄止。然而,也正由于此,一个学术会议能从四川开到西安,从泰山开到庐山,从镜泊湖开到天池里……年年有年会,会会搬场子。//活动密集,搬场频繁,学界就流行起‘赶场子’。为了请教一个学术问题,我曾电话追踪一位名教授。半个月中,从北京追到海南,又追到广州、合肥、南京,谢天谢地,他终于在北京家中和我‘对话’了:‘对不起,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我明晨还要飞西安,要在一个国际学术会上发言,改日再唠吧!’一位博导,一个月赶了7场,有一场请了别人未请他,那股酸劲儿冒上来,差点儿唱《贵妃醉酒》。据统计,某位演艺界大牌明星一个月最多演出150多场,一天最多赶了8场,创我国‘走穴’最高纪录。学界无人做统计,做了,纪录怕也相当惊人。”

  ⑥这不是我说的,而是具有权威的有关官员说(承认)的。据报载:“全国社科规划办副主任佘志远指出,1998年以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地位有很大提高,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职业化程度上都得到很大发展,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当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必须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究竟给社会回报了什么?”(刘劲杨、刘永谋:“人文社科评价走上法治之路”,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3月25日)“人文社会科学究竟给社会回报了什么?”这句问话本身容易引起误解,但也确实道出些实情。

  ⑦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秦伯益亲身经历为例:“我过去在医药卫生界参加过国家级和军队的很多评审工作,很多待评项目我都不懂,只能跟着主审专家画圈。而且越是高层的评审机构覆盖面越宽,不懂的东西越多,越是外行评内行。被评的人怕我质疑,我怕提错问题露了馅。这种尴尬场景至今心有余悸。”(周欣宇:“工程院院士:学术腐败背后是科技评估导向错误”,载《中国青年报》2004年8月3日)

  ⑧这种搞法实际上混淆了政治权利与学术权利的区别:“学术评议和政治上民主权利的实施,最大的区别就是,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本质上是个人或社会集团利益的体现。这种权利的实施,应该使每个有条件表达自己意志的人都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以维护自己或所属集团的利益。但学术评议者则不是代表个人实施权力,而是代表学术,或者说,是代表学术水平,来实施学术裁判的权力。这种权力,类似体育比赛体现水平、代表公平的裁判权。体育比赛的裁判是公开的,或者基本公开的。哪个裁判得正确,哪个不正确;谁个公平,谁个不公平,都在众目睽睽之下。作弊的情况自然是有的,但比较容易发现,也比较容易纠正。体育比赛中能优胜劣汰,从而使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与这种裁判制度很有关系。学术评议则不同。评议者所投下的票本应代表学术水平,但由于处在秘密状态之下,所以从而黑票、黑事就有可能发生,而且还不能监督。这样一来,本应代表学术水平、体现学术公正的投票,就会变成行使个人意志的工具。于是,职称评定不公,奖项评定失正,项目分配失衡,甚至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种种现象都可能发生。”(李申:“学术‘裁判’应公开”,载《光明日报》2002年10月22日)。

  ⑨参见邢东田:“中文核心期刊的误区与出路”,载《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2年第3期。

  ⑩沈利生:“探索科研成果水平的客观评价标准——谈科研成果引用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5月18日。

  11凌斌:“中国主流法学引证的统计分析——以CSSCI为数据基础的一个探索性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12有研究就从9个方面指出了SCI(科学引文索引)中存在的问题:(1)引用行为动机的复杂性,使SCI的引用率统计数字不能绝对可靠;(2)漏引现象的存在,也影响引文统计的准确性;(3)引用率在不同学科之间也存在不可比性;(4)某些论文获得较高引用率在时间上的特殊性,也使引用率统计结果不尽准确;(5)仅仅依据引用率一项指标,不能说明真实情况,也难以令人信服;(6)因文献收录不全而导致较大的漏检率,限制了SCI评价的全面性和公允性;(7)SCI来源期刊地域分布不平衡及语言障碍等因素,使SCI不适于作为我国通用的评价标准;(8)SCI对多作者合作论文的荣誉归属方式,不利于实施科研合作;(9)使用“SCI标准”,不适合于评价应用研究成果。(王晓莉、叶良均、徐飞、姚政:“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研究”,载“学术批评网”2001年11月15日)

  13这是科学研究的常识,比如诺贝尔奖得主丁肇中就说过:“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我们都是少数服从多数。但科学研究是例外,常是‘多数服从少数’。”(徐敏、诸巍:“科学常常‘多数服从少数’”,载《解放日报》2002年09月17日)

  14从理论上讲,“核心期刊”与“引用率”等最终都是“同行评议”的结果,所以“同行评议”是否有科学依据就成为问题的关键。按照卜卫等研究者的归纳,同行评议的确问题多多:“(1)同行评议本质上是保守的,对真正有创新的研究带有天生的偏见(杜开昔,1988)。在科学研究中,最具开创性的工作都是一些突破现有常规思维的工作。但是,这种工作很可能被囿于常规思维的评审人否定。例如,迈尔(J.R.Mayer)宣布能量守恒定律的论文经过同行评审,未能在一家权威刊物上发表。甚至有些后来获得诺贝尔奖的研究成果,在同行评议中也未能通过。因此,美国学术界一些人认为:在同行评议中,一种比别人先进三年的学术思想,很容易被同行通过;如果先进五年,便很难被大部分同行理解,就有被否定的危险;如果先进十年,则几乎不可能被多数人理解,所以很容易被同行否定(李明德,1989)。(2)这种制度存在天生的不公正,因为不同的评审人有不同的理论观点、方法论和评估标准。对同一研究成果,不同的评审人给予的评价会有很大差异。所以,很可能论文的命运决定于评审人的人选而不是论文的质量。一些调查证明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迄今为止,人们还没能找到一种客观标准,来统一不同的评审人对评估对象认识上的差异。(3)同行评审制度对在著名机构工作的著名研究人员有利。一些研究提供了关于这个观点的证据。彼得斯(D.P.Peters)和塞埃西(S.J.Ceci)从几家权威性的心理学刊物上选出十二篇由著名院校的研究人员写的论文,然后将他们的名字换上二三流院校的名不见经传的作者,重新投寄原先发表这些文章的刊物,结果,近90%的评审人没有发现文章已经发表过,90%的论文被建议退稿,理由是“有严重的方法错误”(杜开昔,1988)。(4)评审人对本国人或本单位人的文章持较宽松的态度。(5)这种制度假定评审人是诚实的、公正的,这就为那些不够诚实公正的评审人提供了便利条件,他们可以滥用他们的特殊地位为己谋利。耶鲁大学的一位研究人员曾经应邀评估一篇与他们自己的研究题目相类似的论文。他们对文章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建议不予发表,其中一名研究人员剽窃了文章的内容,虚构数据,发表了自己的文章。一年以后被揭露出来。”卜卫等认为:“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评估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审人的主观因素,而这个制度并没有提供一种方法或手段来制约评审人的主观因素,使他们能尽量客观地评估成果的价值。”(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第13~1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5月版)有关论述还可以参见严春友:《现代学术制度的漏洞》,载《学术界》2003年第6期。

  15详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表(论文类)”,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

  16该“评估指标体系”还有一些自相矛盾的设计。比如同是D级指标,“新意很少”,“难度很小”,“对学术研究或社会发展作用很小”,虽说什么是“很小”难说清楚,但毕竟“很小”不等于“毫无”,给分(1~4分)可以理解。但是“理论前提、资料、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严重欠缺”“概念不明确,条理欠清楚或逻辑混乱”“引证不规范”,本应扣分,为什么也要给分?

  17专家是如何进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评估”的,尚未找到有关资料,但许纪霖教授的现身说法很能说明问题所在:“以我个人的愚笨,常常在‘数目字管理’之下感到手足无措。比如,研究生答辩完了,我会面对一堆表格发呆:表上要你分项为每个学生打分:课题意义几分、论证合理性几分、论据充分几分、应用价值几分,最后算出总分,排出名次。虽然对学生们的优劣有一腔的评语,个中优劣也一目了然,偏偏我就没有‘数目字管理’的起码能力,最后只能反其道而行之,先为各位打上总分,最后胡乱分配到各个分项中。一边填,一边满腹狐疑:部分之和等于整体,还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许纪霖:“数目字管理下的数字化生存”,转自学术批评网2004年6月26日)

  18利用领导不懂行进行“圈钱”,也是傍大官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人不是通过申请科研基金的方式拿到经费,而是直接向领导要钱。现在有句流行的话叫做‘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所谓‘大评’要经过好几道手续,即使申请成功一年也只能拿到三五万的经费,即‘小钱’;‘中评’手续少一些,而经费数一年为十万左右,即‘中钱’;最多的‘大钱’可能是上亿的,无须大家评议,由领导直接决定,发放不合理不正确的有很多。”(“学术腐败:中国科学的恶性肿瘤——就学术腐败等问题采访邹承鲁、方舟子”,载《中华读书报》,2001年11月14日)。

  19 2004年曝光的“熊良山现象”,很能说明问题。华中科技大学机械专业副教授熊良山,不仅缺乏古汉语基础,就连《道德经》的“道德”与伦理学的“道德”不是一回事都分不清,比如在其所撰写的《道德经浅释》(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一书中,他把“如享太牢”解释为“(心里)实际像坐大牢一样的痛苦”,把“其政闷闷,其民淳淳”解释为“掌权的闷闷不乐,人民喝得酩酊大醉”等。仅五千言的《道德经》,据有学者披露:“诸如此类的错误不胜枚举,专家粗略统计,多达三百多处。”(崔雪芹:“学术研究有行规”,载《科学时报》2004年6月10日)更为严重的是,该课程还涉嫌传播巫术。比如《道德经》原文“太上,下知有之”,熊良山释为“太上老君,下面的事情他知道”,并演绎说:“太上老君创道以后,坐镇大道轴心指挥整个大道运转,但是下面的事情即宇宙中的各个银河系、恒星系、星球体(行星)上发生的事情他都知道。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事情都在道的范围内,而他就是道的化身。”熊良山在《道德经浅释》“前言”中承认,他这一套解释来自其师孙享林的《李聃道德经意解·曲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经过比对与调查,可以发现:两书都打乱《道德经》81章顺序(只有第一章没有动),重新排列,改为81课;每课冠以相同的课名,编排了相同的课次;熊对《道德经》原文的胡乱释义与孙完全一样,只是比孙有了更多的“结合实际”的发挥。而据《李聃道德经意解·曲谱》“作者简介”“绪言”,作为原为武汉工学院副教授的孙享林,是一位气功师,“在修炼中接受李聃大道信息”“以《道德经》为理论基础,创编了自然神功”“通过《道德经》的修炼,先后练了五气朝元、三花聚顶、九转还魂丹、命功后天八卦、性功先天八卦、天人合一、练虚合道,抽阴练纯阳体、出仙鹤、道生阳神等”。就是这样的涉嫌传播巫术的胡编乱造,却被华中科技大学批准为该校的传统文化和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8年间选修该课学生有8000人之多,不但没有受到任何阻止,反而获奖立项——荣获200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文科类),并被列为湖北省教育厅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一批项目,所撰写的“百孔千疮”之《道德经浅释》还成为该校“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第一批立项教材。在《湖北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上,校评委会的意见是:“经过5年的探索和实践,开辟了一条利用文化经典《道德经》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将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到实处,取得了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为人处世能力的实际效果,在武汉地区高校产生了一定影响,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具有在全国高校推广的价值。”(引自夏斐、夏静:“《道德经》引进华中科大”,载《光明日报》2004年5月10日)如此荒唐却大行其道,当然不是该校在人文方面没有专家,而是因为熊良山的胡编乱造得到了同样外行的“官”(时任华中科技大学校长、现任教育部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杨叔子院士)的支持,专家或不敢说话,或顺着官说。于是越走越偏,以致闹出了大笑话。最后是港台学者出面找到《科学时报》记者,才将真相披露于世。(参见朱实:“‘熊良山现象’述评”,载《科学与无神论》2004年第5期;邢东田:“令人忧虑的‘熊良山现象’”,载《学术界》2004年第6期)

  陶世龙在批评“熊良山现象”时还提到:“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其实也是如此……我自己就有这样的经历,2002年出了个《百名地球科学家推荐沈阳版‘人与地球丛书’》事件,且不说这套书值不值得推荐,单就推荐人并不知道这件事就把人家的姓名印在书上了,就是无可辩解的错误。为什么敢这样干?拉到了当时的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出面,又是讲话又是发表文章为之吹嘘(此人对地质学一窍不通,可是居然当上了中国地质学会的理事长,发表点这样的文章更是小菜一碟了)。不少该说话的人也不说话了,个别人甚至还跟着说些捧场的话,原因么?不言而喻。”(陶世龙:“对所谓‘熊良山现象’的思考”,载五柳村网2004年9月)

  20 2001年“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丑闻,就是明证!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1994—1998)结果于2001年1月22日在《湖北日报》公示之后,舆论哗然。武汉大学教授邓晓芒、赵林、彭富春发表“是可忍,孰不可忍?——评湖北省社科评奖中的学术腐败”的文章指出:这是“学术腐败在政府评价体制中的一次公开的粉墨亮相。在本次评奖过程中,评奖主持人和个别评委利用职权,在哲学社会学组把一场严肃的评奖活动变成了一场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的丑剧,在湖北省哲学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体现了搞学术腐败的典型方式”。在初评中,由于没有匿名评审制度和健全的回避制度,尽管在评审到自己的成果时评委本人也“回避”一下,但从评审的结果来看,“评委们相互之间的心照不宣、彼此关照、利益均沾、互投关系票,已达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如哲学社会学学科组全部五位复评评委(负责复评并参加终审),获一等奖二人、二等奖二人、三等奖一人,中奖率100%。该学科组负责初评的七位专家(即初评委),死位有成果参评,分别获二、三等奖,获奖率也是100%。其中武汉大学哲学系马列教研室有七人申报,六人获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二名,这六名获奖者中,有五名是师生关系,其中老师为本次评奖活动中哲学社会学组复评组组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委会副主任,而其弟子则是哲学社会学组初评组组长。鉴于哲学社会学组评审结果极不公正,三位教授“强烈要求按湖北省社联各学会团体举行会员投票,选出真正具有代表性的评委,对此次评审结果进行重评或复审,尤其是对陶德麟、汪信砚依靠权势和捣鬼所获得的一、二等奖,应本着严格的学术标准取消其获奖资格……否则的话,湖北省学术界尊严扫地,湖北省第一届‘政府奖’名誉扫地,湖北省大批有真才实学的专家教授和博导们也真该去扫地了!”(杨玉圣:“前车之鉴:晚近十大学案警示录”,载学术批评网2004年3月17日)

  21其实,评比能否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很值得怀疑。一位学者在评论“长江读书奖”时指出:“设奖是一种激励手段,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讲的就是重金奖励的效应。然而,读书人大概从来不是勇夫,所以,古往今来的历史上,还没有看到重金奖励出来的科学成果。特别是那些传世的著作,都没有提供奖励效应的根据。看来,设奖对于科学创造,特别是对于社会科学创造的激励,是值得商榷的。”(李振宏:《各种公私奖项可以休矣》,载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主——“长江〈读书〉奖”论备忘》第335页,鹭江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2详见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5月第2版。

  23笔者不止一次亲耳听到过这样的抨击,现行的职称评比简直就是一出现代版的“二桃杀三士”。

  24职称名额有限时,在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中实行“掣签法”,也比目前搞的“比优劣”那一套要公平、公正百倍。今年未“中签”者,明年自动升级;如果名额不够分配,则今年未“中签”者明年优先“掣签”。新符合条件者,依此类推。如有特优人才,则另给名额。

  25比如,在2004年10月17日召开的“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上,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刘新成先生虽然也承认“量化管理”问题很多,但又认为至少现在不能取消:“因为第一,我国学术圈里还有懒人存在,必须有‘奖勤罚懒’的政策,在这一点上,量化评价十分有效;第二,在目前社会请托之风依然严重的情况下,数字毕竟有那么一点客观公正的可信度。”(刘新成:“质量规范与学术管理”,载学术批评网2004年10月18日)

  26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比如孟德尔的遗传学说当年即被学界冷落。

  27笔者相信,凡是亲身经历过评职称大战的学人,无论成败,都会得出这一结论。比如,孟彦弘最近在“减少学术泡沫 界定道德底线”一文中就如是说:“许多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虽然过分量化欠妥,但不能没有量化。对此,我不敢苟同。首先,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推动学术的进步。十本平庸的著作并不能折算为一篇有贡献的论文,这就如同重复一万次高度为一米的跳高并不能被认为是打破了奥运纪录一样。我们追求的是那一次有质量的一跳,而不是低水平的重复次数。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量化对学术发展和学术进步是没有意义的。其次,任何制度都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对任何一种制度的选择,实质上都是在做‘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工作。学术的量化管理也应作如是观。量化可以奖勤罚懒,但是,我们学术管理的目标是要促使十个懒汉都各写出十篇平庸的文章呢?还是要为一个大师的出现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呢?我们放弃量化,可能出现不了大师,却白白养了懒汉,但至少有出现大师这种可能;而目前的量化管理,扼杀的比率的却要远远高于培养大师的比率!当然,我们的前提是,在学术研究中,懒汉不会因为量化管理而成为大师。在1949年以前的学术界,没有实行严格的量化管理,不但没有妨碍学术研究的进步,没有养大批的懒汉,相反却出现了一批大师。难道现在有大师潜质的人变得更不道德、更不敬业、更不追求学术成就了!?”(《首都中青年学者倡议恪守学术规范》,载《科学中国人》2004年第11期)

  28杨福家院士指出:“不管学校规模大小,要成为世界一流,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大爱’。”“大爱”就是“一种宽松、宽容的环境,一种以人为本的爱心”。他特别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它的一位教授迷上了费马大定理,8年之间不担任教学,也不搞其他科研,一心钻研费马大定理,最后终于解决了这个难题,为数学做出了重大贡献。8年之间,普林斯顿大学可以容忍他沉迷于自己的兴趣而不承担任何其他教学科研任务,这在中国可能吗?”“还有一个故事更有名,后来改编成电影《美丽心灵》,原型是普林斯顿一位大学教授纳什,因为精神刺激而疯癫,但学校30年间一直容忍他的存在,关怀他,后来这位教授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和普林斯顿大学的故事感动了全世界。普林斯顿就是典型的有大师有大爱,所以它能成为世界一流。”他认为:“量化的考核体制是成问题的,是缺乏一所真正的一流大学拥有的‘大爱’的体现。”(袁凌:“院士对话·有大爱才有一流大学”,载《新京报》2004年6月5日)

  29刘劲杨、刘永谋:“人文社科评价走上法治之路”,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3月25日。这是目前非常主流的看法。

  30目前学界有一个很糟糕的风气,就是同情被批评者,而不管批评是否正确。一些学人完全是双重标准,一方面按照圣人的标准要求批评者,另一方面又对违规者抱以同情,甚至还要为其无耻行为辩护,比如把道德问题说成是学术问题。

  31如果有人给批评者扣“文革”帽,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批评的是你的观点,又不是消灭你的肉体,这与“文革”何干!更重要的是,并没有剥夺也不可能剥夺你说话的权利,你完全可以据理而力争。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批评,完全是批评者的自由,在守法的前提下,批评者可以采用任何他认为最合适的方式。这就是学术的自由,这才真正的学术批评。只有在这种毫无法外限制的自由的学术批评氛围中,学术才能发展,学术才能繁荣。

  32[美]W.布劳德、N.韦德:《背叛真理的人们——科学界的弄虚作假》第27页,朱进宁、方玉珍译,科学出版社1988年1月版。

  33关于外行学术官员支持熊良山,参见本文注释19。中央与地方多家主流媒体的大力表彰宣传,试举几例:“《道德经》引进华中科大”(《光明日报》2004年5月10日),“背靠五千年培育民族精神”(中国教育杂志网2004年5月11日),“《道德经》进入大学课堂一片叫好”(《江南时报》2004年5月12日),“人文之光照耀科学摇篮”(《人民日报》2004年5月13日),“华中科大将《道德经》引入大学课堂”(新华网2004年5月14日)。

  34尽管有种种不同的观点,但我更同意这样的看法:“科学奖励在本质上是对科学成就和科学才能的承认,而不是对科学家的劳动给予的物质报酬,而且科学贡献的大小和科学才能的高低往往不能用金钱的多少为尺度来衡量,因此,在科学奖励系统中物质奖励本身不是目的,它只能起到一种象征性的作用,它可以增加奖励的庄重性,扩大奖励的影响,对于广大公众来说,‘它以一种使了解情况和不了解情况的人们都能懂得的方式说明科学和科学家真正受到重视。对于许多科学家本身来说,奖金使他们对科学知识做出的重大贡献得到了自己队伍象征性的和公开的承认’。”(何亚平主编:《科学社会学教程》,浙江大学出版社1990年1月版,引自浙江大学网)。

  35目前学术界流行着一种看法,就是学术腐败主要是学人没有守住道德底线,或至少是重要原因。然而,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各种违规尤其是学术腐败,首先要守住底线的应当是管理者。如果他们在各个方面做的像点样,中国的学术绝不至于如此不堪。事实上,只要管理者能够坚持原则,其单位就很少或根本不会出现学风和学术腐败问题。

  36参见顾海兵:“构建时间与空间双重制约的学术评价规则”,载《光明日报》2004年6月8日。

  37这绝不是笔者个人的看法,而是学界诸多学人的共识。最近杨玉圣先生提出的“让学术回归学术”的意见,就很值得我们重视:“让学术成为研究型大学的主业,以教学型大学以及广大的各类中小学的教师和幼儿园阿姨则应该集中精力搞好教学,让教师回归教师,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制订教育政策的主管部门不要乱点鸳鸯谱,尤其不要乱下‘越位’指标,把学校和教师往‘歧路’上赶。该搞好教学的必须把教学搞好,该搞好科研的必须把科研搞好,这样的话,或许中国的教育还有希望能搞好,学术水平也还有可能提升。果如此,将是中国教育的福音、中国学术的希望。”(杨玉圣:“让学术回归学术”,载学术批评网2004年11月18日)

  38评比指标不实事求是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各高校实行的“核心期刊制”是很典型的一例。“以刊评文”之荒唐,只要有点正常思维都可以明白,为什么还要在最讲理性的大学校园里堂而皇之地大力推行?据了解,其奥秘就在于相当多的学术评比都是建立在“以刊评文”基础上的,如果将这个“劳什子”规定废除,那些评比就没法搞了。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如此,我们的这些评比又算是个什么东东!

  39以下观点值得重视:"美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同行评议中的‘同行’应该包括以下特殊含义:他们应该是正活跃在第一线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他们应该不是政府部门的雇员,因为科学正在迅猛地发展,研究方向和内容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一个科学家只要不在第一线从事研究工作,他的知识很快就会落后,从而失去对科学发展趋势的准确了解和判断;他们必须有从事研究工作的丰富经验,并且在研究工作中卓有成效。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他们才有能力对项目或成果的学术价值做出客观的分析和判断。根据这个‘同行’的概念,政府部门依靠内部雇佣的科学家评审,不能算作同行评议(李明德,1989)。"(引自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第12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5月版)

  40质量上有着严重问题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有关官员出席捧场的情况,详见《尊重语言文字发展,恪守现代汉语规范——〈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人民大会堂首发式发言摘要》(载《光明日报》2004年3月15日)。正是因为有诸多官员的积极参与、出面捧场,才使得本来非常简单明晰的问题复杂化了,该处理的得不到处理。

  41这种情况不胜枚举,本文中提到的博士点评比、《道德经浅释》获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皆为典型例证。据最新的两会报道,有人大代表批评“‘专家论证’成‘领导论证’,‘专家论证’成‘小圈子’论证”(陈二厚、代群、胡作华:“汪春兰代表:‘专家论证’不能成‘无责论证’”,载新华网3月10日)。看来此风是愈演愈烈。

  42因为这不仅关乎官员的面子,更关乎政府的权威,所以错了也不愿认错,有时甚至还倒打一耙。比如“湖北社科优秀成果奖”争议一事,“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就指责邓晓芒等人的文章“内容十分不真实”,用了“一手遮天、结党营私、瓜分利益”等“十分不负责任的语言,对我国著名的哲学家陶德麟先生进行了人身攻击”。“我们得到的信息是,社科界的绝大多数同志反映是很好的。大家都觉得省委、省政府为我省社科界做了一件大好事”。投诉率只有1%,“足见这次评奖活动是相当成功”。“整个评奖工作是公平、公正、科学、民主的。评审程序是合法的,评审结果反映了大多数评委的意愿,也反映了各院校的整体实力”。针对这篇“评奖办公室”的文章,邓晓芒等又公开发表“掩耳岂可盗大钟?——再评湖北省社科评奖中的学术腐败”,予以一一驳斥。(杨玉圣:“前车之鉴:晚近十大学案警示录”,载学术批评网2004年3月17日)

  43这也绝不是笔者个人的意见,而应当也是相当一批学人的共识。最近顾海兵在“切断评价体系中的利益链”(载《社会科学报》2004年11月18日)一文共提出七项举措,其中第七项就是:“减少政府评价(评审、评定、评奖),学术性评价由学术组织自我决定。取消诸如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与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与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工程之类的政府评价。政府部门应该是制定竞争规则、纠正违反规则,政府的任务是汱劣打假,不是去评优、定行政等级。正如市场管理部门的任务是打击假冒伪劣,而不是评选名牌。名牌由市场认定。政府应尽量减少干预的次数与频率,尽量间接干预,抓战略、抓大事,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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